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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23年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
助学贷款代偿初审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学院:
接云南省教育厅最新通知,为做好2023年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初审工作,今年申请时间延长。请各学院再次广泛宣传《关于做好2023年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初审工作的通知》(可点击查看原通知),收集整理毕业生申报材料,于4月8日前汇总报送至教育管理科李老师处。满足申请条件的学生可以将《通知》中要求提交的材料邮寄至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空港校区学生工作处327办公室。收件人:李老师
邮寄材料的同学请邮寄前电话0871-68339096或QQ3483728556与李老师确认。
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