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校历
各学院: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最新通知,因受疫情影响,部分学生的就业代偿材料不能按时报送,申请代偿对象可将申请表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学校,其余附件可用扫描件。待省级评审后,申请代偿对象到当地教育部门补充原件材料。
请各学院再次广泛宣传《关于做好2021年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初审工作的通知》(可点击查看原通知),收集整理毕业生申报材料,于4月11日(星期一)前汇总报送至教育管理科仲老师处,谢谢。
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