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校历
当前位置: 津桥首页 > 团学工作 > 正文
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关于办理2020—2021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流程
作者:李焱芳 来源:

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关于办理2020—2021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流程

学院

根据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通知,现将2020—2021年度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今年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需登录国开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系统网址:http://www.csls.cdb.com.cn

一、系统申报个人信息

首次贷款学生需登录生源地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注册账号完成个人信息填报,根据贷款申请流程提出贷款申请,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学生办理贷款时交给户籍地县教育局或是资助中心

二、各学院认真组织续贷学生填写“续贷声明”

填写“续贷声明”的对象只针对向国家开发银行续贷款的学生。

  1. 续贷声明填写要求

        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登录网址为:(http://www.csls.cdb.com.cn),帐号登录后在“贷款申请”栏中提出续贷申请并填写续贷声明。

    填写的续贷声明需150-200字以内,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以及续贷的原因等,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续贷申请,并接受学校师生的监督审查,确保续贷声明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

    2、系统填写续贷声明的时间要求

    学院务必通知需要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的学生在2020629日前提交续贷声明。如因学生本人错过提交时间,不能顺利办理续贷手续,一切后果自己负责。未开通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省份,按当地实际情况申报

    三、贷款条件

    1、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区);    

    2、经有权部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3、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四、办理贷款业务流程及需提交材料

    满足借款条件的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向县级资助中心申请,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 首次申请流程新生首次贷款在校生首次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

      出示材料

       借款学生身份证原件、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新生)或学生证原件(在校生)、户口簿原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一本户口上,则需双方户口簿原件)

       提供材料

       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需加盖高中或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公章)、借款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

       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续贷学生、已通过高中预申请的首贷学生均无需再次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

       提示:如遇到《学生证》原件丢失的,可以由高校开具《学生在校证明》代替,县资助中心保留《学生在校证明》原件。

    2.续贷流程:

       1).先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基本信息、共同借款人信息,提出续贷申请,并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再导出打印《申请表》。

       2).前往县级资助中心现场办理。

       3).开学时持《受理证明》前往校报道,并提交学生处教育管理科老师当天录入电子回执。

    注意事项:

    办理地点:原户籍县级资助中心。

    办理人:学生本人或者共同借款人,只需一方到场。如果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需要先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才能进行续贷申请。

    续贷材料:①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②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提示:现场办理前,续贷学生需按学校通知规定的时间前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本人续贷声明,2020629日前提交续贷声明),续贷声明须经学生处教育管理科管理员老师系统审核提交同意后,方能办理续贷手续

    要求续贷学生每年至少两次登录维护有关信息,否则续贷不容易通过(系统会自动记录有关登录信息)。

    五、时间安排

(一)地方贷款受理阶段:具体时间由各经办县学生资助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新生、在校生申请受理时间。

(二)高校回执接收及合同信息上报时间为:在县级资助中心签订合同后,借款学生携带合同(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报到,由学校按照回执要求填写,报到后30个工作日内县资助中心未收到回执,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具体规定,以当地要求为准)。

六、注意事项:

 (一)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具体规定,以当地要求为准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国家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读学生;

4、学生入学前户籍与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6、符合以下特征之一,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⑴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⑵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⑶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⑷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⑸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⑹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⑺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家庭;

⑻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⑼家庭年现金总收入低于8000元人民币;

⑽其他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家庭。

(二)首次新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需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注册用户。点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注册个人信息,按照流程进行申请。

  (三)已申请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按照要求登录系统完成“续贷声明”并审核通过的,可直接登录网站后按照提示进行登记。

  (四)就学信息(入学年份、毕业日期)不正确的,请学生及时到所属县资助中心进行“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否则可能会导致利息自付。

  (五)其他信息仔细准确填写,特别是再次贷款的学生,信息有错误的需要及时更正否则会导致贷款申请被谢绝。  

(六)具体申办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咨询。

截至目前已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省份有:云南、贵州、四川、重庆、江西、安徽、湖南、湖北、陕西、甘肃、宁夏、青海、内蒙、山东、青岛、广西、山西、海南、内蒙古、江苏、江西、吉林等地已覆盖26个省份,2094个区县。

开学注册,学生缴纳学费时,需出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没有受理证明的需要提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原件。学生自行查询生源地贷款办理程度,当确认款项已划入学校账户一周后,将生源地贷款合同或受理证明回执单、学生证、学费缴费单据一并带齐,到学校财务处办理后续手续

望各学院高度重视,辅导员务必通知到本年度需要办理生源地续贷的学生,确保2020—2021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