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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关于清退最长修读年限学生的公示
作者:李晓龙 来源:教务处

为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规范学籍管理行为,保障教育教学活动顺利进行,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文件及《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第七十条学生有一下情况之一,予以退学(终止学籍):(一)“无论何种原因,在校修读时间累积达到最长修读年限仍未能修满毕(结)业规定所要求最低学分的”,经学校2020年11月10日党政联席会会议研究决定,对我校已超过最长修读年限的学生做拟退学处理,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经学校多方联系,部分同学通过当面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将拟退学处理通知书送达,故本公示即视为拟退学处理决定的送达。

公示期:2020年11月19日至2020年11月28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学生本人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教务处提交异议申请。公示期结束,学校将对学生做退学处理,并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销学籍。

联系人:教务处张老师

联系电话:0871-68353213

特此公示。

附件:已到达最长修读年限学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