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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相关机构与我校合作开展昆明市级大学生就业技能培训的通知
作者:于涛 来源:招生就业处

各相关培训机构:

根据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昆明市级大学生职业培训目标任务的函》的相关要求,学校拟邀请有关培训机构为我校学生开展大学生职业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人数

培训人数为昆明市就业局核定的390人。其中技能培训150人,创业培训240人(SYB:120人、网络创业:120人),创业培训面向毕业前两年学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面向2022届应届毕业生开展。

二、培训项目

创业培训:参照《云南省2021年度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22号)中SYB创业培训和网络创业培训执行。2022年培训补贴目录出台后,新班级按照新政策文件执行,需在2022年年底前完成。

职业技能培训:参照《云南省2021年度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22号)执行,培训机构可根据自己的培训优势结合我校专业情况自行拟定。2022年培训补贴目录出台后,新班级按照新政策文件执行,需在2022年6月中旬(学生离校)前完成。

三、培训要求

(一)相关资质

1.民办培训学校需具备人社部门颁发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者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需具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的相关有效证件。暂不邀请省外职业培训机构。暂不邀请2022年1月1日后成立的培训机构。

2.培训机构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2021年度(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企业自己编制的财务报表(须加盖公司公章或财务公章)。

3.培训机构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2021年9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并提供“参加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培训工作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培训规范

1.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培训,并在校内提供免费培训场地。培训机构应严格按照向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教学计划、大纲和教材,采取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开展培训,足量配备符合教学要求的相关教具。每班人数不得超过上级要求。

2.培训机构在培训过程中应接受、配合学校和各级部门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对不严格执行培训计划、培训课时缩水、学生到课率较低的,予以整改或停课,并同时承担相应责任。

3.培训机构应建立健全培训质量反馈机制和培训后的跟踪服务机制,按班次建立培训台账,向学生提供就业创业指导。培训相关的资料台账要及时送交昆明市有关部门及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招生就业处留存,做好培训学生相关证书的办理和发放工作。

(三)防疫要求

培训工作应符合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依照《高等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五版)》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开展培训。凡14天内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特别是上海市、吉林省等重点涉疫地区)或者行程卡带*号、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的人员一律不得参加活动,进校人员需持有48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报告方可进校,活动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请有意向参与遴选的相关机构将进校人员最新的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结果及“附件: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入校人员名单”电子版于2022年4月2412:00前发至QQ:1209293053

四、遴选程序

(一)有意向与我校合作的相关机构,请于4月258:40携带密封的加盖切缝章的材料到学校行政楼312会议室签到参与遴选,所交材料不予退回。联系电话:0871-68357477。

(二)技能培训,SYB培训,网络创业培训为三个单独的培训项目,培训机构可自行选择参与一项或多项,但每个项目均需单独提交材料并标注清楚。

五、其他事项

(一)合作机构参与遴选时应携带:民办培训学校携带人社部门颁发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者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携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开展职业培训、创业培训的相关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其他本通告已注明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和能力水平证明材料。

(二)合作机构应根据培训项目提前分类制定相应培训计划和培训保障条件说明书,充分展示和说明相关情况。

(三)学校将根据昆明市就业局的要求,主要从培训机构的过往案例、办公用房、管理制度,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及专兼职教师数量,实训场地面积及主要设备数量,培训教学计划、大纲和教材,培训成绩及合格率,促进就业创业措施,所获表彰奖励等方面对合作机构进行评价。

特此通知。

 

附件: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入校人员名单

 

 

                              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招生就业处

                               2022年4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