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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学生隆林云(青海人,学号201505020106,建筑学151班)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在校修读期间所修课程未获取学分累计超过60学分。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2017年第41号令)、《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学生手册(2019版)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予以退学”、“在校修读期间所修课程未获取学分累计超过60学分予以退学”。经2019年12月31日学校党政联席会会议讨论,决定给予学生隆林云退学处理。
现将学生隆林云的退学处理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0年1月3日至2020年1月9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的方式并署真实姓名反映到教务处教务科,联系方式:0871-68353213。
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