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室、馆、中心:
经校级评审、省级评阅及专家鉴定等程序,拟推荐以下3项成果申报“2020年度省级教学成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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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即日起生效,如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映到教务处。
教务处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