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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对边境县(市)和藏区县(市)的人才支持力度,大力促进边境县(市)和藏区县(市)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2023年毕业时或毕业后3年内自愿到云南省25个边境县(市)和迪庆州3个藏区县(市)基层单位工作、服务3年以上(含3年)的毕业生,学费由国家实行代偿,在校期间获国家助学贷款的,代偿的学费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
基层单位是指:工作驻地在县(市)以下的中央企业和县(市)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驻地在县(市)以下的中央企业是指:工作现场地处云南省25个边境县(市)和3个藏区县(市)县级以下的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运、核工业等中央企业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县(市)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乡镇国有农(牧、林)场、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乡镇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大学生村官等。25个边境县(市)和3个藏区县(市)县政府所在地的主城区、镇中心区和镇乡结合区内的基层单位不在享受政策范围之内。
申请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高校毕业生,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合格。
(三)毕业时或毕业后3年内自愿到云南省25个边境县市和迪庆州3个市县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
请申请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的毕业生仔细研读《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办法》。符合条件的2023年毕业就业学生可申请;2017年至2022年毕业就业的学生可以补申请。报送材料时间为2024年3月6日前,具体申请流程和需要提交的材料以及代偿办法请大家关注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官网查看具体文件,链接如下:
http://www.oxbridge.edu.cn/Subject/XYWH_JZDQ/Article/FEE9E175-35CD-24D1-5573-C6769EDEC69A.html
图文来源/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学生工作处
责任校对/马尧双
一审/赵亮
二审/陈映璇
三审/周发源
编辑审核/陈芮舟 李思颖 严记通 邓宇辰 吴城萍 赵亮 陈映璇 周发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