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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
作者:丁文君 来源:法学院

一、人才培养目标

法学专业专业旨在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理论,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政策,具备扎实的法学基础理论和经济理论知识,具有较强的法律知识综合运用能力和基本技能,能从事经济立法、经济司法、经济仲裁,以及在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及其他中英文双语工作环境中从事法律工作的专业人才。

二、人才培养特色

法学专业在办学中始终坚持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目标,通过精品课程、教材建设和师资建设等学科建设为支撑,以培养适应区域、地方经济,面向东盟的人才为龙头,以司法考试培训、组织考研和专业教学实习基地建设为突破口,力求“法学教育特色化”、“开放式办学特色化”、“一专多方向发展特色化”,办出专业特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三、课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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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学制学位

(一)修读年限

基本学制为四年,实行弹性学制,学生可在3-6年内完成学业。

(二)学位授予

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五、就业方向

法学专业从大学三年级上学期分三个方向进行教学,包括民商法方向、律师方向、东南亚法方向,三个专业方向最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都是法学和法学学士。

(一)民商法方向  

培养目标:本专业方向培养能够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就业方向: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等政法系统,律师行业,其它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行政机关以及大型企业、公司等。

(二)律师方向

培养目标:本专业方向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适应我国司法改革和法治建设需要的,有良好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具备一定法学理论知识,熟悉我国主要的法律法规,掌握律师实务知识和基本技能,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能在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部门从事律师或其它企事业单位、行政部门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就业方向:可以在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部门从事律师工作及其他企事业单位、行政部门从事法律事务工作。

(三)东南亚法方向

培养目标:本专业方向培养掌握东南亚地区贸易政策和有关国际贸易法律与惯例,熟悉国际贸易流程,具有从事东南亚地区进出口贸易工作能力的职业型、实用型专门人才。

就业方向:能够面向东南亚地区,从事相关进出口贸易业务、报关、国际市场营销、外贸制单等工作。也可以从事国内相关行业的经贸、企业管理、营销策划等相关工作。